信息公告
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的公告
2023-11-03

尊敬的客户:

为更好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守护好消费者“钱袋子”,根据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金办发〔2023 27号)文件要求,我行积极开展银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专项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主要内容:

本通知所称“沉睡账户”是指截至2023930日,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,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。具体包括:

(一)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(不含信用卡账户);

(二)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。

主动交易是指存现、取现、转账、消费等除计利息、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。

二、提示时间:

截至202410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。

三、特别提醒:

(一)如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,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,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“沉睡账户”的查询、提取或注销业务,提升资金利用效率。

(二)账户提醒提示期间,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账户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。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,不要轻信并点击陌生链接。

如有疑问,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。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,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、快捷的金融服务。

 

 

 

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2023113